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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中正區一處工地於10月13日10時44分許,發生一起越籍移工墜落死亡職業災害案件。罹災者從事11樓鋼構小梁鎖固作業,於移動時解開安全帶掛鉤,研判重心不穩自11樓墜落至地下1樓,墜落高度約49公尺,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。
勞動局高寶華局長表示,本件重大職災為北市今年第1起公共工程發生死亡職業災害,高寶華局長提醒墜落災害佔營造業職業災害比例最高,北市自今年已發生4起類似案件。因此,事業單位應注意工作場所如有高處作業時,應設置護欄、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,如無法設置護欄,應提供勞工安全帶防護具,並使勞工確實鉤掛,以降低作業墜落風險。
勞動檢查處梁蒼淇處長表示,本案勞檢處獲報後立即派員實施勞動檢查,結果發現勞工於高處作業,有墜落之虞卻未有確實使用安全帶鉤掛於安全母索上,致勞工自11樓墜落至地下1樓,初步研判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規定,現場先令工地B棟地上樓層局部停工,等復工計畫送本處審查合格後,才准其復工。如違反之缺失與勞工死亡有因果關係,後續將追究勞工之雇主及現場相關人員刑事責任,若不起訴或緩起訴,最高將處30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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